范嫣的雙親不相信他們的乖女兒會變成兇手。
東奔西跑之下,終於找到從未失敗過的金牌律師。
范嫣兩眼毫無生氣,臉色蒼白凝視著不知名遠方。
律師推了推眼鏡:「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。
第一項過失致死罪:因過失致人於死者。
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。
恭喜,〝產後憂鬱症〞,可以讓妳免於死刑。」
「我想死。」范嫣面無表情。
律師說:「妳父母花大錢請我來,可不是送妳上刑場。」
范嫣冷言:「你明知我沒有該死的產後憂鬱症。」
律師拉下臉:「我不在乎妳死活,但這關係到我的勝率。」
「哼,真誠實。」范嫣瞪他。
律師昂起下巴:「當然,我是不敗大律師。」
「隨便。」范嫣別過臉。
「很好,現在開始就照我說的做。
我會請醫生開個精神證明。
妳在法官面前,只要隨機應變即可。
其它交給我。」律師交代。
范嫣沒回答,她只想脫離這副骯髒的身體。
但最後,即便她誠實的全盤托出。
法官居然還是以產後憂鬱症的過失殺人。
判她2年半的有期徒刑。
蔡富錦的父親老淚縱橫,嘶吼天地不公。
於某個飄著細雨的午後,抑鬱而終。
范嫣的雙親則讓社會輿論壓得喘不過氣。
索性賣掉房子,移民到國外避風頭。
范嫣在牢裡度日如年,從未有人來探監。
月子沒坐好的她,身子變得孱弱。
對於未來沒有期望,情緒毫無起伏。
只能靠著與精神支柱-聶元的回憶,勉強熬過每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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