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為什麼要殺人?
在殺了11個人之後。
反而越來越找不到答案……
只覺得有種欲罷不能的感受………
想不到問題都這麼好解決。
早知道便早點殺人了?
果然凡事都只有起頭難。
也許,從殺了那隻狗的第一秒,便註定要用"殺"字來抹去所有荊棘。
嗯,我現在已身處監牢,沒有被處死。
有雙凹陷鼠眼的法官,以據說第十九條-
"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,不罰 "的刑法條例所判決。
就這樣,理所當然的把我關在這裡。
無論我如何辯解,他們都不相信我是正常人。
硬將思覺失調四字烙印我身上!
他們才是內分泌失調吧!
可惡……可惡!!
放我出去!!!!!
此時陰暗角落傳來悠悠女聲:「冷靜,某天妳終能回歸社會的……」
_《殺人日記》全書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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